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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西蘭簽證須知
紐西蘭工商辦事處 - 簽證組
臺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25樓2501室(國貿大樓)
TEL:(02)2757-7060
觀光簽證
紐西蘭“觀光簽證”除了用於到紐西蘭觀光旅遊外,適用範圍還包括短期遊學(三個月以內)、商務洽談、探親訪友、從事文化交流或表演活動〈非付費性質〉。
個 人 簽 證
除了填具“觀光簽證申請表”外,應準備文件為:
- 兩吋照片一張;
- 六個月以上效期之護照正本;
- 身份證影印本;
- 簽證費3,400元。 (隨匯率變更)
請注意:
- 如非被特別要求出示財力證明,一般申請觀光簽證者皆不需提供財力證明。
- 您必須有足夠資金支付旅費,當您抵達紐西蘭時,您可能被要求出示您的旅費及下一行程機票。
- 基於紐西蘭移民法令,在必要之情形下,紐西蘭簽證組有權要求您提出任何有助於審核之文件。
- 十八歲以下未成年申請人另具填一份父母同意書。
- 如夫妻或父母親攜20歲以下的子女同行,可併同一份申請表格提出申請及付一份申請費用NT$3,400。
送件時間:早上 9:00至12:00
取件時間:下午 2:00至 4:30
簽證處理時間:兩個工作天
學生簽證
| 簽證準備文件 |
說 明 |
| 學生簽證申請表格 |
表格須填妥並由本人簽名 |
| 護照 |
在離開紐西蘭時護照還須有三個月以上的效期 |
| 兩吋照片一張 |
三個月內近照 |
| 學校入學許可正本(Offer of Place) |
須包括課程名稱、就讀時間及應繳學費 |
| 學費收據正本 |
若未能及時收到由學校開立之繳費收據正本,亦可提出您匯款至學校帳
戶之證明;但所匯之金額及帳戶名稱必須與入學許可或通知繳費信函上
相符。 |
| 住宿擔保書正本 |
可由學校或提供住宿之家庭出具證明 |
| 財力證明 |
一年課程須有財力證明紐幣7000元以上;低於36週的課程每月須有紐幣1000元以上〈財力證明可為申請人或財力擔保人名下之銀行存款證明) |
| 財力擔保書 |
非申請人名下之存款證明,須另檢附一份財力擔保書,並由財力擔保人簽名。 |
| 學生簽證費 |
台幣5,200元。 (隨匯率變更) |
| 體檢報告 |
預計停留紐西蘭半年-1年內者須提供並填寫NZIS1096表格;一年以上填寫NZIS1007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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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民證 |
十七歲以上且已經於或將於紐西蘭就讀兩年以上長期課程者才須提供 |
| 戶籍謄本或名口名簿影本 |
顯示出申請人之直系親屬﹝包含父母、配偶、兄弟姊妹或子女﹞之資料的部分 |
| 前一學年的成績單及出席率證明 |
如果您已就讀於紐西蘭,而回台灣提出申請學生簽證的延期,您務必出示前一學年的成績單及出席率證明。 |
附註:
- 取得紐西蘭技術學院或大學三年以上畢業證書或學位者,可於申請紐西蘭一般技術類別移民時,獲得額外二分,並免除兩年以上工作經驗之要求。
- 在紐西蘭技術學院或大學攻讀三年以上之學位者,可於就學期間兼職。每週兼職時間不得超過十五小時。
- 醫療保險雖非強制性,但所有海外學生求醫都必須負擔高額醫療費用,因此特別建議您於赴紐西蘭就讀前,預先規劃好您的保險計畫。
- 如就讀三個月以下單項課程者,可申請觀光簽證,但必須於表格內註明求學意願。
- 學期內如常曠課者, 移民局將有權取消其學生簽證。
- 新舊護照不可同時使用,請至本組或紐西蘭各地移民局轉移有效簽證至新護照內。
- 如學校出具之文件正本無法即時取得 ,簽證組亦接受由學校傳真至本組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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