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健保停復保,出國安心沒煩惱

選擇 ”繼續參加健保” 的民眾:
無須另外提出申請,只要在出國期間持續繳納保險費,即可繼續享有健保的醫療權益。
- 選擇繼續參加健保的民眾,如於國外發生不可預期的傷病或緊急分娩,有必須在當地醫療院所立即就醫的情況,回國後可向健保局核退醫療費用,但記住就醫時一定要向醫院索取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費用明細及診斷書, 並應於就醫後 6個月內, 填送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併同上述就醫文件,並影印護照上當出入境紀錄等資料, 向投保單位所在地的健保局分局申請核退醫療費用。
- 但單次出國期間超過 2 年以上,至戶政機關將其戶籍遷出國外的民眾。
返國時應先洽戶政機關申請恢復戶籍,再次取得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資格後,
才能自合於投保條件之日起辦理投保。
選擇 “辦理停保” 的民眾:
應填具 " 停保申請表",於每次出國前提出申請,出國期間暫停繳納保險費,也暫時停止健保的醫療保障。
- 民眾應填妥 "停保申請表",提示簽證,機票等證明文件,經投保單位向健保局提出申請,
健保局受理後,於投保資料中暫予停保註記,並暫停計收保險費,民眾亦不能享有健保的醫療保障。
- 民眾回國後,應速洽投保單位辦理自返國當天“ 復保 “ ,就可以回復健保的醫療權益。
但對於單次出國未滿6個月即返國的民眾,健保局將註銷先前的停保註記,並追繳自停保日至返國日期間的保險費用,
民眾才能恢復健保的醫療權益。
- 民眾選擇停保後出國,,在國外期間不能辦理復保,亦不能申請核退醫療費用,,須等到返國並辦理復保後,才能享有健保醫療權益。
- 停留國外期間才申請停保民眾,必須以申請日為停保日,不能追溯到出國日辦理停保;
返國後也不能追溯補辦停保,或者要求返還出國期間已繳納的保險費。
- 出境超過2年未返國,戶政單位會將戶籍遷出,則不符合投保資格,應檢附戶籍遷出證明辦理退保,
,於恢復戶籍登記後,,重新辦理投保。
- 停復保申請表可至本局全球資訊下載列印。
資料來源: 中央健康保險局台北分局 9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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